近日,新邵一家具厂因消防设施、设备不符合标准逾期未改被新邵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1月1日,新邵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邵阳博盛家具有限公司存在厂房内未设置室内消火栓,为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3 年11 月10日前改正。
11月14日,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发现仍未整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邵阳博盛家具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
目前,该单位正积极整改,单位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立即整改存在的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来源:新邵新闻网
编辑:王琳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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