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每次经过这个水塔我都提心吊胆,生怕被掉下来的东西砸到,现在拆了感觉安心多了,感谢检察院解决了我们心头大事。”703厂家属区居民对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说到。
日前,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欧阳文杰带领该院办案人员,会同酿溪镇政府有关领导一行前往县磷肥厂家属区及703厂家属区,了解废弃烟囱及水塔拆除情况。
在磷肥厂家属区及703厂家属区,原来矗立着的废弃烟囱及水塔现已消失不见,让人民群众牵肠挂肚、辗转反侧的安全隐患已成功消除。这是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等外”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021年3月,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民情恳谈活动中,收到酿溪镇沙湾社区群众联名反映,原磷肥厂家属区内烟囱及原国营703厂家属区内水塔因常年废弃无人管理,现已出现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危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收到群众反映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办案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为了解真实情况,办案人员来到磷肥厂家属区及703厂家属区进行实地调查。眼前废弃的烟囱和水塔紧挨着居民楼,一条条裂痕横亘在烟囱的外墙上,水塔也已破败不堪,不知什么时候就会掉下来砸中人的脑袋。
“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案子再难也要办,就是生骨头也得硬啃。”承办检察官朱延平表示。为理清责任,办案人员先后与县应急管理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科技和信息化管理局、酿溪镇人民政府进行深入沟通。经层报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后,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对酿溪镇人民政府未履职的行为进行了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案件立案。
该案的办理,是新邵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跨出的第一步。通过办理该案,一方面积累了公益诉讼办案经验,提高了办案人员业务水平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回应了群众关切,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了公共安全隐患,践行了检察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初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办案力度,持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凝聚社会共识,发挥公益诉讼在助力社会治理创新上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多赢共赢。
来源:红网新邵站
作者:刘慧琳 隆雪姣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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