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19日讯 (通讯员 杨穗)11月19日,为进一步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按照省院通知要求,新邵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首次“人民监督员监督月”活动,5名人民监督员参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焦毕华等向监督员介绍各项业务情况。
近年来,新邵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均衡发展各项业务,已先后获得“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先进检察院”等荣耀称号。2020年,县检察院检察业务在全市检察机关排名第一,并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同时11月作为全市唯一基层检察院迎接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考核验收。
当天,监督员们参观了县人民检察院,观看了对扶贫领域检察建议宣告送达过程,听取了检察工作通报情况汇报,并详细了解了关于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相关工作,以及李绍军故意伤害案案件质量评查的情况,同时参与了颜鹏故意伤害案件公开听证。监督员们充分肯定了检察院在各项业务工作中的良好表现,并对所了解工作涉及的各方面问题结合生活实际提出了看法和意见。
来源:新邵新闻网
作者:杨穗
编辑:张雯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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