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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放火 严惩不怠
2020-05-26 17:30:36 字号:

红网新邵站5月7日讯 (通讯员 谢珺晗 杨冲)“五一”小长假期间,新邵县森林公安局始终坚守在严打违法犯罪一线。5月1日快速侦破一起放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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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某(右)指认犯罪现场

5月1日14时许,新邵县公安局向县森林公安局龙溪铺派出所移送案件称:龙溪铺镇十字路有村民在山里放火。接警后,新邵县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调查。经过排查走访,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江某。经查:江某和因对社会不满,于2020年4月29日晚上9时许故意在龙溪铺镇十字路村山里点火,导致该地段发生森林火灾,犯罪嫌疑人江某和对放火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江某和因放火罪被我局立案侦查,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等待江某和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新邵新闻网

作者:谢珺晗 杨冲

编辑:邱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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