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拟出台规定: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省范围内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提倡人们拒绝直接食用野生动物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刘勇
2月7日,张家界市委、市政府发布通告,在其辖区内禁止大鲵(娃娃鱼)交易和食用。2月8日,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胡长清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就我个人而言,我一直反对食用野生动物。我曾发的一条微信朋友圈就认为:每享受一餐野味,就是给自己服用一份毒药。就林业部门而言,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即将出台在全省范围内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的管控。”
问:我省拟出台在全省范围内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规定,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省林业局即将出台的这个文件,是基于对新冠肺炎疫源暂不清楚、传播途径暂不明确的分析研判,是对前期我省对野生动物采取“一封控四严禁”措施的升级。
我们提出革除陋习,禁食野生动物,主要是基于以下理由:
一是滥食野生动物是一种违法行为。《野生动物保护法》对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其中第三十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因此,滥食野生动物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还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二是不食用野生动物是人类自然进化的结果。地球上千万种动植物,我们的祖先最终只选择那么一些种类作为我们的食物,不是他们愚笨,而恰恰是他们有智慧。食物选择是人类与自然界不断适应的过程。生产力水平不高时,人们把狩猎、食用野生动物作为获取动物蛋白、确保生存繁衍的一种重要手段。但经过成千上万年的演化,人类选择并定型了自己的食谱,为此驯养了大量家禽家畜,能提供稳定、安全的动物蛋白来源。我们现在再食用野生动物,已经失去了补充动物蛋白来源的意义。可以说,如今食用野生动物,是一种文化陋习和猎奇炫耀心理的表现。坊间传说的食用野生动物能滋补身体,是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的,纯属一些商家玩噱头。
三是野生动物带有大量病原体,食之有危害人类身体健康的高风险。专家研究表明,人类传染病的病毒70%来源于野生动物,包括鼠疫、SARS等。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源头或中间宿主,先后指向了蝙蝠、穿山甲等野生动物。人类现有的检疫手段,相对野生动物可能携带的病原体的巨量种类而言,实在是少之又少。而我们养殖的家禽家畜,因为有相对干净的生活环境、可靠的饲料来源、较为完善的免疫制度,其肉品安全可靠性很高,所以我们完全没必要冒着染上病毒的风险去食用野生动物。
四是野生动物保护水平代表了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野生动物是重要的生物资源,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全世界、全人类的宝贵财富。关爱野生动物,就是关爱我们自己。
问:文件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监管、规范野生动物利用,重点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省范围内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提倡人们拒绝直接食用野生动物,防范人与野生动物交叉感染疫源、传播疫病等。
问:全国范围内是否出台同类文件?
答:国家相关部门正加快推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工作,拟对人工繁育、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进行严格规范管理。目前,全国只有极个别省份提出了拒绝食用野生动物的号召,湖南将是率先作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规定的省份。
问:文件出台后,如何确保执行到位?
答:湖南历来对非法猎杀、经营利用野生动物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近3年来,全省共查处野生动物行政违法案件740件,侦破刑事案件1587件,处罚违法当事人764人,刑事拘留2237人。出台“一封控四严禁”措施以来,全省已办理野生动物行政案件51件,刑事案件24件,罚没、收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8109只(头)。
禁食野生动物等规定出台后,全省林业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猎杀经营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加强相关执法工作,对违法违规的行为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从源头防范野生动物流向餐桌。同时,加强科普宣传和教育,倡导健康生活习惯,助力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我们还将设立举报电话,欢迎大家监督举报。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编辑:谢迎春
本文链接:https://xinshao-wap.rednet.cn/content/2020/02/09/6703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