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新闻网9月11日讯 (通讯员 杨卫军 侯飞辉) “ 谢谢你,帮助我们解决了家务事。”9月11日一大早,新邵县太芝庙乡马家村张三(化名)外出广东务工时,特意跑到太芝庙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室,对为他父亲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再三道谢。
张三的父亲张某某今年65岁,养育的三子二女均已成家。大儿张一(化名)因当年分家时对父母有意见,此后就再没照顾过老人。2013年7月张某某因患病住院,张一既不支付医疗费也不到医院看望照顾,让他很是寒心。今年8月5日,张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一赡养父母并承担住院期间的部分医疗费,同时向新邵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新邵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太芝庙乡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援助,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老人家调查案情,走访当地群众和村干部。经了解,兄弟三人当年分家时各获得一块责任山,后来新龙矿业征地,张一的山没被征用,而两个弟弟的山被征用并获得了补偿,于是加深张一与父母之间的矛盾。如今张某某知道自己患的是肺癌晚期,时日已不多,很想在生前能化解父子兄弟之怨。
工作人员看到此情此景,决心全力化解这一家庭矛盾,帮助老人解忧。随后,工作人员帮张某某代写了诉状,要求张一每月支付生活费,承担部分医疗费,并经常看望老人。9月4日,新邵法院陈家坊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工作人员代理张某某出庭应诉,指出张一不论何种原因,不赡养老人的行为于情于理于法都是错误的。同时对张一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教育劝说,让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有违法律和道德的。经过庭前调解,张一表示愿意赡养父母,两个弟弟考虑到张一家庭条件不好,愿意给他经济援助。在法官的主持下,一家人写下了和调协议。兄弟姊妹扶着老人回到家中,全家人中秋佳节一起赏月,欢乐又回到了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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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卫军 侯飞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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