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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酿惨剧,车主获刑六年
2014-06-20 11:35:25 字号:
                       
   新邵新闻网6月20日讯(通讯员 孙永泉 汤力平) 近日,经邵阳市新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因非法营运致5人死亡的余某有期徒刑六年。
   余某系邵阳市人,2013年4月从长沙市二手车市场购买一台捷达牌下线的士车,用于非法营运。2014年2月1日19时许,余某驾驶该车送客至新邵县巨口铺镇返回邵阳市经过新田铺镇石马江地段时,被邓某等六人拦住,要求租车到新邵县酿溪镇大坪,余某在明知严重超载的情况下,同意邓某等六名乘客上车。19时15分许,途径新田铺柘溪村一组晒谷滩水电站弯道地段岔路口时,由于余某对路况不熟悉,转入两居民楼之间水泥坪,此时,余某在没有看清前方路况的情况下,盲目加速行驶,直到小车前轮掉下台阶后才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致使小车滑下台阶,又撞破人行道护栏,坠入资江。车上乘客除孙某被救上岸,邓某等其他五人全部溺水身亡。
   检察官提醒各位司机:要注意谨慎行驶,安全驾驶;同时也提醒各位市民,搭乘出租车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公司的正规车辆,确保安全出行。 

来源:

作者:孙永泉 汤力平

编辑:xieyingc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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