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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夫不负有心人 廿年积案终化解
2014-04-15 11:26:43 字号:

  4月10日,一起历时二十二载的信访积案在太芝庙乡矛盾调处中心调解庭终于划上圆满句号。

  陈某某于1992年因计划生育问题,在太芝庙卫生院实施女扎手术。事后陈某某、李某某以女扎留下后遗症为由,要求政府赔付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20万元。

  针对信访人陈秋阳、李某某的诉求,为化解此信访案件提供科学事实依据,先后经邵阳市计划生育技术专家委员会、邵阳市中心医院、湖南省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湖南省医科大第二临床学院妇产科等有关医疗鉴定机构多次鉴定,一致认定不属于女扎后遗症。其真实原因是陈某某小时患有脑膜炎,属脑膜炎后遗症残疾。但该夫妇不相信任何机构的鉴定,偏执认为陈某某残疾是女扎手术后遗症。

  针对信访人历年以来无理取闹、入县、进市、赴省、进京上访的行为乡政府采取了大量的息访措施与救助办法,但是油炒石头不进油,施恩图报不领情。根据材料记录与一些老领导反应:陈某某小时患脑膜炎,属患脑膜炎后遗症残疾。1992年陈秋阳女扎后,尽管太芝庙乡政府多次送陈某某鉴定,国家鉴定机关均认定为陈某某残疾与女扎无关。夫妇俩偏执认为其残疾是女扎手术后遗症。开始时,陈某某两口人在太芝庙乡卫生院手术医师陈某某家、乡医院及乡人民政府哭闹、损坏公私财物,然后每年到县、市、赴省、进京数次上访,严重干扰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历届乡政府针对这种情况,一是苦口婆心对他们夫妇俩做细致工作,但效果不明显;二是对李某某患有“重性偏执性精神病”(2007年3月27日宝庆精神病医院对李某某的司法鉴定结论)进行治疗,由乡财政出支,希望李某某病好回心转意不再吵了。三、经过治疗,李某某病情确有好转,李某某出院后,太芝庙乡党委、政府本着以人为本,首先将其夫妇安置乡卫生院的一间房子暂时住下来;2009年根据政策给他们全家四口人解决低保,并与他们签订息访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只要他们不缠访、闹访、无理上访,乡政府每月从乡财政解决他们困难补助费人民币600元,按季领取;每年解决陈某某保健医疗费人民币2700元,年底领取。但一段时间之后到2010年年初陈秋阳夫妇认为钱少,上访有利可图,因而违反协议再次上访,乡干部忙于县、市、省、京接访,对他们反复做工作其结果收效甚微。直至2012年4月,乡政府再次与他们签订协议,其内容与2009年不同之处:领困难补助金由季度领改为月领,此案息访后乡上报县信访局,并递交了该信访终结确认报告。到2012年年底,他们夫妇旧病复发,又上访了,如此反复,没完没了,真是伤脑筋,2013年上半年他们又到省委、省政府,下半年省领导到新邵调研召开全省群众工作现场会期间,他们又到县委、县政府吵闹;2013年大年三十他们滞留中南海,乡政府只好安排干部在正月初一飞往北京接访……

  面对陈某某、李某某多次反复无常的缠访、闹访的情况,太芝庙乡党委、政府同历届党委、政府一样,非常重视陈某某夫妇的信访问题,年初调整了专案小组,明确包案得力领导、责任人以及稳控接访人员,制订了积案化解方案……2014年4月10日上午,通过专案组一个季度以来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后,再次在太芝庙乡矛盾调处中心调解庭,召开关于处理化解陈某某、李某某信访的座谈会。参加这次座谈会人员有:太芝庙乡党委委员李雄国、政法办主任周明星、驻村干部黄卫城、司法所所长侯飞辉等四名干警、潭佳村村主任李胜群、李某某陈某某夫妇以及其女儿李某某女媳陈某某等。座谈过程全程录相:首先由乡党委委员李雄国以心换心,面对面同陈某某、李某某做工作,分析他们不正当上访给自已、家人、政府带来的损失,同时代表党委、政府关心他们,解决他们家庭困难谈出三点意见:一、李某某、陈某某不再因此事上访,原2009年息访协议有效;二、解决其建房批地及按政策危房改造,给予其建房政策上的关心与支持;三、小孩李某某回家发展,乡政府大力支持。特别是对其女儿女婿寄予希望,要求他们一定要敢于担当,挑起这幅重担,对父母多沟通、多孝心、不再让父母流浪…司法所所长侯飞辉以及其他干部都就此问题讲了许多很好的意见与建议。李某某陈某某夫妇以及其女儿李某某女婿陈某某从内心里表态:“不再上访,感谢领导,感谢政府。”最后,所有在场人员都在协议书上签了名,最后,李某某陈某某夫妇以及其女儿李某某女婿陈某某与领导及干部合影留念。俗话说得好:“‘攻’夫不负有心人!”哪有干不好的事,一起时迁二十二载信访积案终于划上圆满句号。

来源:

作者:侯飞辉 隆 渊

编辑:xieyingc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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