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八督导组由邵阳职工疗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刘黎明任组长,县农机局主任科员胡汉民任副组长,县纪委党风廉政室主任陈海民、县环保局副主任科员叶向阳为成员。主要负责督导新邵经济开发区、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粮食局、县农经局等六个单位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结束后,3月17日,第八督导组迅速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新邵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督导工作手册》,以及罗万方部长和伍备战书记在督导组培训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全组人员进行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并研究制定第八督导组的工作方案。
3月18日,组长刘黎明带领全组人员到所属单位扎实开展督导工作,每到一个单位,督导组向单位一把手和在家班子成员认真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并就近段教育实践活动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迅速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务必在3月20日前并报督导组审核。二是要结合单位实际,特别是要针对本单位在“四风”方面存在哪些问题,认真起草动员会讲话稿,并报督导组审核。三是要认真做好笔记、写好心得。领导干部心得不少于2篇,一般干部不少于1篇。四是新闻报道工作要跟上。要积极向市县报纸、网站和专刊投稿,及时报道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被督导各单位一把手纷纷表示,这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一定严格按照省委、市委、县委的要求,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活动稳步推进,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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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向阳 陈海民
编辑:xieyingc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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